受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兴湾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就实施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方巷镇兴湾村东汪等组项目库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YZDL(24)-0711
2.项目名称:方巷镇兴湾村东汪等组项目库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11462.48 元
5.最高限价:1830430.86元
6.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工期:4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至 2024年07月18日 (北京时间)
地点: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722室)
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式2份)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开发东路1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722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兴湾村村民委员会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 址:扬州市开发东路一号金地带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韩逸飞
联系方式:18036791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逸飞
电 话:18036791858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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