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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1-18

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LF1410242024-S2-EPC-00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已由洪洞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洪行审发〔2023165号文件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洪行审发〔20242号文件批复了初步设计,招标人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及申请专项债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968.13m2,总建筑面积 10790.51m2,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80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处理构筑物为磁混凝高效沉淀池、V 型滤池、三级提升泵房、活性炭滤池、活性炭再生车间、中水池;污泥处理构筑物为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附属生产建筑物为加药间及变配电间、消防水池及泵房;附属生活建筑物为技术配套用房;均为框架结构;配套附属设施和总图配套工程等;以及输水泵房、输水管线,管径DN7006130m,管径DN500230m,管材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项目总投资为29169.37万元。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标段 洪洞县再生水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过程中必要的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工作及施工期间的相关后续服务,以及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相关设备购置和安装(包含试运行;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配合工作;项目整体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建设地点:洪洞县河西新区东南侧,洪洞县临汾环城高速公路以南,汾河以西,洪洞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预留用地。

建设周期:5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合格,设计成果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以及项目规定的规模和经济要求。

施工: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部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2019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2)投标人近5年内(2019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

主要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单独委派也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信誉要求: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含);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共同出具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1180000分至 20241242359分 。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400-0351-858400-653-0200400-666-3999400-0351-946

4.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 222 8 00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4222 8 00 分至9 00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 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洪洞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13513656655

八、联系方式

人: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址:洪洞县涧南路1

人:员红平

话:1833576100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盛嘉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701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杨丽、王云云

话:17303416807

箱:zsjh157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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