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城街道(服装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常熟市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新茂·星河湾外墙外立面GRC线条拆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委托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及招标方式
2.1工程地点:常熟市新茂路1号
2.2工程规模:新茂·星河湾外墙外立面GRC线条拆除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外墙GRC装饰线条拆除(二层、十七层等楼层处),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涂料修复,地下室天棚电缆洞封堵,地面保护,垃圾清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7月28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本工程招标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1 | 新茂·星河湾外墙外立面GRC线条拆除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外墙GRC装饰线条拆除(二层、十七层等楼层处),外墙水泥砂浆粉刷、涂料修复,地下室天棚电缆洞封堵,地面保护,垃圾清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55.77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报名,企业允许报名标段数: 1个,项目负责人允许报名标段数: 1 个。
3.1.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5款;
3.1.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1.5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6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1.7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4.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
4.1请申请人于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5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时30分至4时00分到常熟市世茂商务中心B幢901室(星光天地西侧)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4.2.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4.2.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3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
4.2.5企业为拟派安全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至少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
4.2.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2.9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2.10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绿化资质除外);
4.2.11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2.12拟派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1万元整(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或银行汇票或莫城街道年度专项保证金(未办理退款的)),户名: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
6.投标入围的选定
6.1投标申请人小于等于9家且大于等于3家的,则全部入围进入评审;投标申请人小于3家的,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申请人大于9家的,则由招标人在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入围单位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入围单位一经确定,在后续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况都不改变入围结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单位 | |
联系人 | 龚俊 | 范梦娜 |
联系电话 | 13862365623 | 52213738 |
联系地址 | 常熟市新茂路1号 | 常熟市世茂商务中心B幢901室(星光天地西侧) |
8.其它说明
8.1本工程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疫情期间项目负责人不需出席开标会议;本工程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押证。
8.2开标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8.3若本工程报名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延长公告两个工作日,延长公告后仍不满三家的则转为直接发包,有效报价最低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8.4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13时30分。
8.5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注意事项:
(1)受当前疫情影响,对相关人员实施临时出入管制,参加开标会的相关投标人代表务必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戴好口罩、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参加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相互聚集交流。
(2)在进入开标现场前,工作人员将要求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出示苏康码、14天内行程轨迹,并测量体温。苏康码为绿码,14天内行程轨迹正常,且体温正常的可进入开标场地;需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且将由代理机构另行指定单独等候区域;苏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将被禁止进入开标场地。
(3)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参加开标的人员,保证其能够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相关人员安排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沿途省、市及常熟市当地的防疫防控要求),有疑问的可向代理机构咨询,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放弃。
(4)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8.6本工程仅让投标单位见证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并见证。其余投标单位下载天翼云会议APP通过邀请码视频观看(天翼云会议详细流程见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单位见证代表为投标报名时的最后三家。
8.7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8.8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补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9.其他
9.1因新茂公司在破产清算进程中,维修方案需经向债权人公示且无债权人提出异议,才可以与中标人签订正式施工合同。若在公示期内有债权人提出异议且有合理理由的,新茂公司将有可能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请投标人知悉。
9.2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履行职责,每日在工地监督管理时间不少于 4小时。
10.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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