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潭职业技术学校产学研一体化工程(平潭职业技术学校) 项目(施工) 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 行政审批局 以 岚综实项目审批 ﹝ 2023﹞ 419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潭职业中专学校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上级补助、业主筹措、专项债券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工程建设地点: 金井片区 ;
-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 用地面积 89210.00㎡,总建筑面积约7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训楼、综合楼、图书综合楼、体艺综合楼及活动用房、食堂、宿舍楼、行政办公、后勤保障附属用房、地下人防停车场、室外运动场、园林绿化景观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最大 单跨跨度 36.2m。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教学楼、实训楼、综合楼、图书综合楼、体艺综合楼及活动用房、食堂、宿舍楼、行政办公、后勤保障附属用房、地下人防停车场、室外运动场、园林绿化景观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以及 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跨跨度 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跨跨度> 30米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
-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暂定 25004.1592万 元 ;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在 2025年6月30日前 完成文教部 (A1~A5、B9、B10、局部地下室、门卫2和周边围墙)施工,A1~A4通过单位工程的消防验收,具备使用条件(若因招标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工,顺延节点工期完成时间) ;
-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从 其规定)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跨跨度 24米以上(含本数)的建筑工程,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为拆除、修缮、提升 或 改造业绩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 工程 业绩,只计为联合体 成员方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 的业绩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 业绩指标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 ,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 工程 业绩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其他资格要求: ①若投标人为台湾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 承接本项目相应的 综合营造业资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 [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②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
-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 https://ptzwfwzx.org.cn:9999/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③电子保函形式提交 ;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3 月 2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 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 https://ptzwfwzx.org.cn:9999/ )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4 号楼 1 5 层 ,邮编: 3504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1-23153396 ,传真: /
联系人: 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 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1-87518355 ,传真: /
联系人: 黄滨、郑仁栩、郭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 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 7# 楼 4 1 5 室
联系电话: 0591-23163826 、 231637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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