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投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3.00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 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投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3.00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7-430000-04-01-5142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投售 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湘投售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投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3.00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醴陵市嘉树乡玉茶村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3个仓库车间、3个生产车间、1个展厅屋顶、1个卸货通道共计8栋 建筑物屋面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屋面总利用面积为18617㎡,其中BIPV屋面改造面积为14908㎡,金属瓦屋面面积 为3709㎡,规划总容量为3.00324MWp(直流侧装机总容量为3.00324MWp,交流侧容量为2.57MW)。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湖南高峰陶瓷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3个仓库车间、3个生产车间、1个展厅屋顶、1个卸货通道共计8栋 建筑物屋面。项目主要由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汇流箱、并网配电柜等组成。所发全部电量将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 方式进行消纳。建设项目包括项目设计、厂房屋顶技术安全改造、原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后期维护。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16、《电能质量标准电压波动和闪动》GB12326-2008、《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9、《电能质量标准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5-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19、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2005、《光伏PV系统并网接口特性》GB/T20046-2006、《光伏(PV)发电系统过 电压保护-导则》SJ/T11127-1997、《光伏发电系统逆变器安全要求》IEC62109-1ED.1、《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 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CNCA/CTS0004-2009、《光伏并网系统用逆变器防孤岛测试方法》IEC62116-2008及其他有关 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升压变电站设计及 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线缆、支架、并网柜、升压变电站设备等与工程有关 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购设备、逆变器、汇流箱、及并网柜等设备的安装、配线及升压变 电站等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系统试运行等工作。
安装标准容量组件的功率≥215Wp每平方米,光伏电站总容量约3.00324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模式, 并网等级为10kV。光伏电站通过太阳能电池板发出直流电,经过逆变器逆变为交流电后接入升压箱变,最后通过交流电缆接 入厂区10kV嘉玉线高峰瓷厂分支8号杆。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 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 证在有效期内;(3)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五级及以上资 质;
3.1.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至少承担过一个1.5MW分布式光伏电站施工或设计施工 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盖章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 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 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无在建工程情 况,湖南省内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提供查询截图);省外企业除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截图外,还须另行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 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企业开具的证明文件);(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 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4)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 键岗位人员;(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 不能超过两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 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 力。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 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www.hnsdzjy.com/tpbidder/gcjsLogi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湘投售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336号慧谷科技产业园C9栋9楼
联系人:王静、张学文
电话:138074810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项目负责人:易鹏
项目组其他成员:龙雨嫣、陈亚峰、钟孝江
电话:15364072715
文章推荐:
翼城县2024年—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招标公告
翼城县2024年—2025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