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电工班配电室更换及加装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中心进场编号:SJ-GC-20220708-01-01
2.2项目编号:2022-HHS-67;
2.3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电工班配电室更换及加装气体灭火系统工程;
2.4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2.5建设规模: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电工班配电室更换及加装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及消防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662411.78元;
2.1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目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22年7月12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8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注:地点: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9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317号德翔商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庞洁
电 话:0538-823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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