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 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招标
项目编号:B441800F6J1RFR442P
项目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名称: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开始时间:2024-04-04
公告结束时间:2024-04-11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盖章).pdf
标段/包名称: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 方案与施工图设计FJSJ标段
标段/包编号:B441800F6J1RFR442P001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古工
联系电话:0763-3553989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
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方案与施工图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起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与汕湛高速相交,总体由北往南经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山塘镇,清城区横荷街、石角镇、龙塘镇,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终于花都区炭步镇,与西二环高速相交后设置匝道与省道S267相接,并预留本项目南延条件。路线总长约53.898km,起点至佛清从高速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m;佛清从高速至终点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2m。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设置主线桥梁29775.3m/45座,其中,特大桥14153.6m/11座,大桥15176.7m/28座,中桥445.0m/6座;桥隧比约55.42%。全线设互通立交12座(其中规划预留2座),设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以及沿线必要的交通附属设施。
美林服务区位于项目K34+000-K35+700,地处广州市花都区,北侧占地390亩,南侧80亩。
2.2设计服务期限
2.2.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月内,完成第一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以发包人下发的任务表为准。第二期工期计划,以后续的要求为准。
2.2.2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年;缺陷责任期2年。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 工程范围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FJSJ | 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方案与施工图设计 |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根据美林服务区总体策划方案,美林服务区房建工程按照“总体部署,分期建设”的原则分两期建设,一期房建工程建筑面积约为5.5万㎡,二期房建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4万㎡,两期房建工程的具体建筑及布置详见“第六章 美林服务区策划方案”(具体建筑面积及建筑规模以实际为准)。设计人进场后,发包人或投资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第一期及第二期设计工作(含设计界面、设计内容等),具体调整情况发包人或投资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设计人在收到通知后方能开展对应设计工作。 第一期及第二期房建工程设计具体为: 1、第一期房建工程及服务区场区工程的方案与施工图设计,方案与施工图设计内容具体如下:①第一期房建工程的建筑、节能、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装修、消防、VI等方案与施工图设计,以及服务区场区工程包括围墙、户外道路、给排水、电气、园林景观绿化、污水处理设施、广告与标识标牌等所有工程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等方案与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②智慧服务区设计;③潮汐服务区引流、指示、导向交通设计;④绿色建筑设计。 2、第二期房建工程勘察设计为①第二期房建工程的建筑、节能、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饰装修、消防、VI等方案及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②绿色建筑设计。 上述设计工作均为暂定,具体待设计人进场后,由发包人或投资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业绩、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不适用)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投标。
3.6投标人须在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填写资料①和②并将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tzgsqh@126.com(资料发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人,若投标人未发送或发送不及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料:①投标登记申请表;②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4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28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的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交易中心大厅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狮子湖商务中心三楼
邮编:511518
电子邮箱:tzgsqh@126.com
联系人:古工
电话:0763-3553989
传真:0763-3553969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发放登记表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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