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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国有资产-转-1】位于吴江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21、高新区科技城瞰湖花园6幢2602室、瞰湖花园4幢104室房产公开转让公告[2024]0060号

· 2024-04-18
补充公告
第一次补充公告11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4月18日
补充公告
第一次补充公告11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4月18日
发布单位: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测试-国有资产-转-1】位于吴江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21、高新区科技城瞰湖花园6幢2602室、瞰湖花园4幢104室房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43099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新闻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4年04月30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7月11日,苏州报业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意将吴江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21室、高新区科技城瞰湖花园6幢2602室、瞰湖花园4幢104室三处闲置房产进行公开处置。-111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04月18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5月01日
转让方名称 小苗的挂牌方
标的物概况 苏州报业广告有限公司现有三处闲置房产(均空置),分别为吴江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21,高新区科技城瞰湖花园6幢2602室、瞰湖花园4幢104室。其中吴江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21不动产权证书:苏(2023)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39223号;建筑面积:61.41㎡;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1年11月27日止;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房源周边有东太湖旅游度假区、苏州湾旅游区等景观,自然环境优美。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信和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工园信和评住报[2023]字第1456号、苏工园信和评住报[2023]字第1457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市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4月17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24.09(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说明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说明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说明222)
特别事项说明 1、公告期内可实地看房,看房联系人:王先生13701414919,李先生13511601006(请提前预约)。2、标的以现状交付,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3、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再另行结算。4、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5、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苏州市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424.09万元 (人民币424.09万元(吴江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21,建筑面积:61.41平方米,转让参考价:47.99万元;高新区科技城瞰湖花园6幢2602室,建筑面积:80.53平方米,转让参考价:161.33万元;高新区科技城瞰湖花园4幢104室,建筑面积:116.83平方米,转让参考价:214.77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2、意向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3、意向方在报名截止时间需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提交保证金人民币22万元/套(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鉴证报告SCJG20230741
2、9ad704608e9b4e48b905d2e397d5f847 (2) (1) (1)
3、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吴江松陵镇东太湖大道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21受让方仅支持一次性支付房款,高新区科技城瞰湖花园6幢2602室、瞰湖花园4幢104室受让方可选择一次性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1)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减去保证金部分后的剩余房屋价款支付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保证金转作价款一部分),并同步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2)受让方选择通过贷款支付转让价款的,须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网签手续,并自网签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支付至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指定监管账户。受让方应尽快联系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自网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若受让方未与银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受让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其他形式补齐房屋尾款,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与受让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受让方按总房款2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支付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可在办结资金托管并支付剩余首付款后申请返还(等额无息)。不动产登记相关流程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须自行至银行和相关部门咨询,提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自行承担因未获得贷款而产生违约责任的风险。2.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3.至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托方的,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4.意向受让方应于2023年1月12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5.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6.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7、69820835、69820852
邮箱 1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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