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JSZZ[2024]011号
的商务中心大楼北门及1-3楼修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商务中心大楼北门及1-3楼修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1.2 项目规模:修缮面积约6300平方米
1.3 监理服务期:本次监理项目包含商务中心大楼北门及1-3楼修缮工程。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项目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监理费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商务中心大楼北门及1-3楼修缮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4.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4.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a、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b、不得在其他在监项目上承担监理工作的。
4.4.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规定。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8其他条件:
4.8.1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 4 月 19 日8:30至2024年 4 月 25 日 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5.3获取时须携带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27217042@qq.com),发送时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4 月 26 日15:00:00
6.2现场见面开标。开标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安交通大学宿迁科技园北楼1113会议室。
6.3 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安交通大学宿迁科技园北楼11楼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525室 |
邮 编:223800 | 邮223800 编: |
联 系 人: 赵星 | 联 系 人:王飒 |
电 话:0527-88857778 | 电 话:1361154775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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