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02563
项目名称:城市供水监督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聘请第三方机构, 协助 开展城市供水行业监督管理 工作,提供相关技术 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采购方要求时限完成监督管理内容并将报告反馈至采购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水务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265号
联系方式: 024-22552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 024-62883277
邮箱地址: lnbfzbyxgs@163.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955088022217310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
电 话: 024-62883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