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材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 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获取 磋商文件 ,并于 2022年 8月12日 下午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JDX-J-2022-023
项目名称: 食材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320.00 万元 /年
最高限价: ¥ 320.00 万元 /年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
采购需求: 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食材暨食堂管理服务,具体 详见 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一 年 ( 供应商如达到采购方考核要求,第二年和第三年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采购方可以按原合同价选择与供应商续签服务合同 。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
( 2 )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
3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1) 供应商 若为经营型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 有效期内的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时间: 202 2 年 8月2日 起至 202 2 年 8月8日 ,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 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 磋商文件 。
售价: 1 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 份数 及密封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 响应文件 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分别封装,密封盖骑缝章 。电子版 响应文件 (光盘或 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 、提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2年 8月12日 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3 、提交 响应文件 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 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13室。根据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授权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备查。
五、 开启
时间: 2022年 8月12日 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 367 号海欣商务中心 B 区 1713 室。根据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响应文件 , 授权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备查。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 供应商 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 123号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东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 367号海欣商务中心B区-1708室
联系电话: 025-868835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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