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中心

保标招标 > 商务中心 > 招标信息 > 关于长三角一体化中新苏滁高新区新型功能区中新大道(福州路-经三路)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的答疑公告

关于长三角一体化中新苏滁高新区新型功能区中新大道(福州路-经三路)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的答疑公告

· 2024-05-22

- 项 目

项目编号:czsjgc202405-007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长三角一体化中新苏滁高新区新型功能区中新大道(福州路-经三路)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做如下答疑:

1.问:1.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 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 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一处,第一章关于人员配备要求中写道:专业监理工程师中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道桥)工程专业不得少于 1人。 第二处,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监理机构人员实力加分项中,写道(专业为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道桥)工程或给排水工程 等市政类专业 疑问:关于第一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共设置14个专业,没有道路或者道路与桥梁的字眼,注册监理工程 师的覆盖范围及专业性是大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结合招标文件的第二处,可以理解为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道桥)工程属于市政类。我公 司拟派出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监工作,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类目区分,拟派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人员,是否予以认可?

答: 1. 予以认可。 2. 若投标人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来担任本项目道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道桥)工程或 给排水工程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可。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对项目负责人业绩注②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中能体现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则须 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若某项目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对原合同总监进行变更,是否无需提 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

答:需要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 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苏滁产城融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苏滁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0-37690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杨韦

联系方式:0550-3519590 18005501210 日期:2024年5月21日

文章推荐: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4座加油站环保咨询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将军碑路加油站变压器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地区2座加油站改造投资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融通海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地区三座加油站改造项目消防检测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