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井下油型气赋存综合探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NZB2024-06-2-060 )
项目所在地区: 华能集团所属煤矿内招标人指定的煤矿。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井下油型气赋存综合探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华能煤业所属庆阳等地区煤矿多为鄂尔多斯盆地典型的煤油气共生矿井,成藏条件复杂多变,研究资料欠缺,是目前矿井掘进与回采工作面面临的主要灾害源之一。基于此,本项目选择新庄、核桃峪等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巷道实际揭露的异常区域或者其他资料显示有异常有疑问的区域为探查范围,进行井下补充地质探测(钻探、物探、测试等)、三维地震资料重新精细化处理和解释等工作,综合分析地层、构造、地应力、水文以及储层、盖层等影响油型气赋存主要地质因素,建立勘探区油型气赋存条件综合地质图;结合矿井采掘工程,综合分析勘探区域油型气涌出规律和控制因素,实现煤矿油型气涌出风险区的精准划分,获得勘探区油型气涌出地质风险分级分区图,为矿井油型气涌出地质预报、风险监测和治理工程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
2.2 采购范围
项目所在地区:华能集团所属煤矿内招标人指定的煤矿。
本项目计划招标的主要内容为:
2.2.1 油型气地质综合探查
(一)井下综合探测
一是选用井下钻探(选择油型气赋存概率较大等典型位置布置钻孔,全孔取芯)、室内试验、原位试验等方法,对煤层顶底板岩体抗压抗剪强度、内摩擦角、内聚力、岩矿成分、波速、密度、电性、弹性模量、体积模量、泊松比、孔隙度与渗透率等岩石物理与力学参数进行测定,获取客观地质条件参数;二是研究原位探测方法,对孔中油型气储层压力、气体涌出量、水压测试,获取油型气藏的动力学参数;三是利用井下钻孔开展井下测井(如声波、自然电位、电阻率、自然γ、轨迹)技术测试,获取底板岩体地球物理性质参数。
(二)油型气涌出主控地质因素精细处理解释
基于煤矿已有三维地震数据对探测区域开展叠前同时反演、高精度地质统计学反演,结合地震属性等岩体裂隙发育解释分析方法,采用三维地震数据二次精细处理解释技术,对探测区域煤系地层和油型气储层盖层分布、构造、裂隙发育区、油型气富集区和含量等地质条件进行精细解释,进行煤层顶底板影响油型气涌出范围内岩体中构造及裂隙发育、储盖层、孔隙度、油型气富集区等地质刻画。
(三)矿井油型气赋存规律及区域油型气地质图
结合煤矿实际掘进或探查孔地质和油型气相关实际揭露数据,对探测区域内油型气分布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油型气分布准确位置,分析油型气赋存特征和规律,多角度综合探讨煤层埋深、顶底板岩层结构、储盖层特征、构造、地应力、水文等对油型气赋存的主控地质因素与参数,形成探测区油型气赋存综合地质图件,结合采掘工程及其影响范围和油型气赋存地质因素,依据有关规范对油型气涌出风险区域预测,编制相关分级分区图。
(四)应达到的技术标准:
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要求:
1. 钻孔技术要求:根据矿井选定探查范围,选用井下钻探取芯、孔内测量等方法,获取孔内水文及各种气体的基本赋存情况。原则上钻孔需满足:钻孔开孔孔径Φ 133mm ,钻进至 5.0m ,下入Φ 127mm 套管 5.0m (可根据实际揭露情况调整套管长度);水泥注浆固管,冷凝不低于 24 小时后,进行稳压实验,稳压不少于 30min ,压力不少于 2Mpa 。试压合格后,扫孔至套管处,开始二级孔径取芯,钻进,二级孔径φ 94mm 取芯钻进至不少于 80m ,成孔;取芯率正常层位不低于 70 %,破碎带不低于 30 %。钻进过程中进行孔内水量、水压以及 CO 、 CH 4 、 HS 2 等气体的参数观测,并做好记录,每班不少于三次。压力表最小下限不大于 0.01Mpa ,浓度测试仪器下限以不大于 0.01 %,力求更精准数值。
2. 原位测井技术要求:
原位测井根据《煤炭地球物理测井规范》 DZ/T0080-2010 达到乙级孔及以上质量标准,同时测井采用声波时差、自然伽玛、自然电位、电阻率、井斜、孔中视频等数据。能够解释油型气储层和岩性,为讨论油型气赋存及含气量计算和综合研究提供依据,真实反映孔内断层、裂隙等构造发育情况以及岩层界面接触情况。
3. 试验要求:
取芯、室内试验、原位试验均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岩芯及时送检,开展岩石抗压抗剪强度、内摩擦角、内聚力、岩性与岩矿成分、波速、密度、电性、弹性模量、体积模量、泊松比、渗透率、孔隙率、微观孔隙结构等岩石物理、物性、力学参数测试,进行声发射凯塞尔效应岩体地应力测试。进行孔内储层气体压力、浓度测试,获取油型气藏的动力学参数。成孔后及时采集气样标本,并及时送检化验。
4. 油型气地质探测成果技术标准:
( 1 )查明探测区煤层开采影响范围内煤层顶底板主要含油型气岩体埋深、平面分布和起伏形态,标高相对误差不大于 0.5% (相对误差与埋深相比),平面控制误差不大于 10m 。( 2 )查明探测区煤层及其顶底板地层分布,标高相对误差不大于 0.5% 。( 3 )查明探测区煤层及其顶底板地层中褶幅大于 5m 的褶曲,标高相对误差不大于 0.5% ,平面控制误差不大于 10m 。( 4 )查明探测区内煤层及其顶底板地层中落差大于 5m 的断层,解释出落差大于 3m 的断点,断层平面摆动误差不大于 10m 。( 5 )圈定煤层及其顶底板地层中上倾尖灭含油型气砂岩区域,标高相对误差不大于 0.5% ,平面控制误差不大于 10m 。
5. 提交探测区油型气分布相关成果报告及图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油型气赋存规律、成因、分布范围、补给通道、安全防范措施、治理建议等内容,图件(提供 CAD 或龙软系统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巷道、顺槽、涵盖油型气赋存岩体距离煤层最近处、油型气赋存岩体最厚处、油型气赋存量预计最大处等典型截面的地质剖面图,底(顶)板油型气含量分布等值线平面图,底(顶)板油型气分布岩体顶界面距煤层等值线平面图等),报告和图件需包含参照《陕西省煤矿油气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范进行油型气涌出风险分区。
2.2.2 油型气涌出风险地质条件超前探测
(一)孔中物探
利用矿方实施的井下前探钻孔开展孔中物探(孔中雷达、孔中电法等)。
(二)回采工作面超前探测。
按照招标方要求,选择工作面一定范围内开展矿井二维地震技术,根据工作面巷道掘进期间探测及实际揭露情况确定的油型气赋存情况,及时更新油型气地质图,在油型气地质图上明显标注油型气涌出所在区域坐标及范围,以及附近地质构造和裂隙发育情况,为工作面回采时超前探测油型气提供可靠依据。
2.3 项目需达成的最终成果
( 1 )成果应满足第五章 1.2.1 节要求 , 完成相关现场试验,提交各单项探测报告和试验报告;
( 2 )并编制适用于相关煤矿本次研究范围的矿井油型气综合地质图件和勘探报告 1 套,成果应满足第五章 1.2.1 节要求;
( 3 )形成适用的油型气地质风险区域划分方案和煤矿油型气综合治理方面建议的报告 1 项;
( 4 )授权发明专利 2 项,发表 2 篇 EI 检索论文。
服务期: 24 个月。
2.4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有能力对招标人指定的 17 ㎞²范围内三维地震资料重新处理、解释。本次招标拟服务范围内核桃峪煤矿首采区 8.85 ㎞²区域已由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于 2010 年完成三维地震勘探,投标人需自行联系获取该区域三维地震原始数据或处理后数据,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投标人不能完全响应此条要求,须主动在偏差表中列明,否则视为完全响应。对于不能响应该要求的投标人,视为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3 项煤田勘查(三维地震或矿井物探或井下钻探测井等)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扫描件;
( 2 )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至少 2 项煤田勘查(三维地震或矿井物探或井下钻探测井等)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服务内容关键页、能反映其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3 )提供 2023 年 10 月 1 日以来至少 3 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入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6 月 07 日 09:00 起至 2024 年 06 月 13 日 17:00 止 。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https://ec.chng.com.cn )服务中心 --> 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 --> 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7 月 0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 ( https://ec.chng.com.cn )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24 年 07 月 0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chng.com.cn )。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chng.com.cn) 发布。
7.2 注册、登录 ( 适用于电子招标 )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陆:
( 1 )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 2 )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 , 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 适用于电子招标 )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 适用于电子招标 )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20 号楼
联系人:殷裁云
电话: 010-63912835
电子邮件: caiyunyi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10-81917443
电子邮件:le_zh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 ( 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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