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2022年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2022年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宫市2022年衔接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南宫市西孟家庄村、西丁家庄村等90个村及5条通村路
3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4标段划分:施工共16个标段,1标段:西丁街道办事处;2标段:北胡街道办事处;3标段:凤岗街道办事处;4标段:南杜街道办事处;5标段:垂杨镇;6标段:大高村镇;7标段:段芦头镇;8标段:苏村镇;9标段:紫冢镇;10标段:大村乡;11标段:大屯乡;12标段:南便乡;13标段:王道寨乡;14标段:薛吴村乡;15标段:明化镇;16标段:通村路。
注:本项目一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可在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时按标段顺序推荐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如在某一标段为该标段得分最高(得分相同时按优先顺序)的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评审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定标时按标段顺序进行定标,投标人在某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定标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最晚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完工
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信誉良好,详见招标文件。
3.1.2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或视同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5 00:00至2022-08-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南宫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变更,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宫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宫市政府大楼内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煤机街8号嘉泰商务中心4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博轩 | 联系人: | 孙连新、田志玲 |
电话: | 0319-5050215 | 电话: | 13936317720、0311-8307076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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