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分公司火电机组灵活性控制性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0-2-003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济源市、洛阳市、三门峡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河南分公司火电机组灵活性控制性能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华能河南分公司火电机组灵活性控制性能提升项目包含三个子项目,分别为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灵活性控制性能提升项目(子项目1)、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灵活性控制性能提升项目(子项目2)、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机组灵活性控制性能提升项目(子项目3)。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方式,中标人与三个子项目单位分别签署合同。
2.1.1子项目1-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沁北电厂)地处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镇境内,位于郑州市西北140公里,洛阳市东北80公里,焦作市西50公里,北倚太行山,与山西省互倚相望。全厂一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建设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400MW,现已全部投产。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印发了《华中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监能市场〔2023〕129号),并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执行,华能沁北电厂#1-#6机组原有的控制策略无法适应新两个细则,本项目基于机组原有独立于DCS的PLC外挂优化控制系统,应用多模型预测控制、模糊控制、自适应控制等先进控制技术对机组的AGC协调、汽温及脱硝控制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同时实现机组干态工况深度调峰至25%Pe的目标
2.1.2子项目2-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全厂两台国产超临界2*350MW燃煤发电机组于2015年投产。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超临界、单炉膛、对冲燃烧、一次再热、直流炉,型号为HG1163/25.4-PM1,三大风机和汽动给水泵均为单系列配置;汽轮机是由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350MW 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两排汽、单轴、双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为CC350/273-24.2/1.1/0.4/566/566;发电机为东方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350-2-20水-氢-氢冷汽轮发电机;DCS系统为北京ABB贝利工程有限公司的Symphony Plus系统。2020年8月协调优化增加INFIT外挂系统。
2.1.3子项目3-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产超临界 2*350MW热电联产燃煤机组,2016年底投产。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型号为 HG-1164/25.4-YM1,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对冲燃烧方式、固态排渣、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风、露天布置、全钢构架、全悬吊 型结构;汽轮机是由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350MW 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两排汽、单轴、双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 CC350/291-24.2/1.3/0.4/556/556;发电机为东方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350-2-20 水-氢-氢冷却汽轮发电机,采用静态励;DCS控制系统采用爱默生旗下的Ovation系统,现场总线选用 PROFIBUS-DP 和FF现场总线。现场设备级最大限度地选用总线型智能设备(变送器、执行机构等),最大限度实现全厂信息化、网络化,完成信息共享、数据共享。在管理级(MIS、SIS)同样采用数字网络,具体方案为在实时生产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的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实现全厂厂级生产监控的信息化、一体化,通过SIS 系统将实时信息通过通讯送往厂级管理信息系统(MIS)。
2.2招标范围:
2.2.1子项目1、2、3-利用现场已有的PLC的硬件平台和DCS系统实施,提供相应的软件及控制策略,对1、2号机组进行灵活性控制性能提升优化,达到河南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深度调峰能力认定要求的干态工况25%Pe深度调峰认定试验、AGC和一次调频认定试验相关技术要求,并配合电厂完成深调容量认定相关试验。投标方需提供满足本服务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保证提供的软件及控制策略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3工期要求:
2.3.1子项目1-本项目计划工期为项目开工后395日内完成(特别说明: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3.2子项目2-本项目计划工期为项目开工后60日内完成(特别说明: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2.3.3子项目3-本项目计划工期为项目开工后60日内完成(特别说明: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河南分公司火电机组灵活性控制性能提升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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