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办公用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办公用品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审议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提高办公用品质量,满足工商银行宁夏分行全行办公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3家办公用品供应商,服务期限为三年。
2.2招标范围:包括办公用品、服务用品、劳保用品(含清洁用品)、防疫物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产品目录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出资)的要求,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并获得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出具无上述情况的承诺函,并承诺向招标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服务能力要求:具有必要的生产(或服务)规模及能力;具备全区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合理的人员结构。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政府、国企、金融机构办公用品供应供货经历。提供近三年供应业绩一览表并提供至少1份业绩合同(或协议)。
3.5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正式员工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进行查询(最终以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被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31日至2022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进行报名(按照公告附件:报名资料格式):授权委托书(须写清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和邮箱)、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业绩列表及合同、以上所有承诺(投标人资格要求3.2、3.3、3.6、3.7、3.8、3.9),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①授权委托人持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前往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②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并将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资料应清晰可辨,应在授权委托书和电子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3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在开评标现场进行,投标人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67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0951-5891109
电子邮件:nxjzcg@nx.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开发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刘君河、向孙林
电 话:0951-5677941、18095162958
电子邮件:nxhc2010@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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