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之江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综合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询比采购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综合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控制价 95 万元,计划工期 30天,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综合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主要实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资产管理;智慧用印管理;会议室管理;用车管理;零星采购管理功能开发。
2、采购 内容和范围: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项目建设任务包含行政资产台账、行政资产盘点;智慧用印申请、用印管理,用印台账;会议室申请、会议室预定情况、会议室管理;用车管理、派车管理、车辆管理、车辆预定情况;零星(小鹿)采购、零星(小鹿)采购台账等功能的开发。
3、 项目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 。
4、 项目服务 要求: 按要求完成采购范围内业务 系统的功能工作 。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 法人、 □ 非法人组织、 □ 自然人、 □ 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 资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实施项目未发生纠纷或未存在不良记录。
√ (2)业绩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项目开发经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项目负责人要求:/
√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竞价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 ➡ 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 案由(供应商选择 单位行贿 ,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 行贿 ) ➡ 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未填)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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