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 以下 3 宗国有建设用地 ( 工业 ) 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控制 指标、起始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1 号宗地位于:新安江路与兰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宗地编号: 341103009007GB00240 ;
2 号宗地位于:扬子路与苏滁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宗地编号: 341103009007GB00238 ;
3 号宗地位于:友谊路与泉州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编号: 341103009012GB00058 。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规 划 用 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投 资 强 度 |
单位 工业增加值 能耗 (吨标准煤 /万元) |
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 (㎏ /万元)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固定资产万元 /亩 |
或每年税收万元 /亩 |
|||||||||
1 |
26300 (折合39.45亩) |
工 业 用 地 |
容积率 ≥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6%,且建筑面积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 |
≥400 |
≥30 |
≤0.5 |
≤1.0 |
50 |
450 |
450 |
2 |
52084 (折合78.13亩) |
891 |
891 |
|||||||
3 |
172167 (折合258.25亩) |
2945 |
2945 |
二、 标准地出让
上述宗地均为 标准地出让 , 出让后,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前,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竞得人签订《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进行监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自职责做好监管。
三 、申请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者外,均可申请。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 、申请竞买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 、竞买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 、若委托他人代理,须提供授 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 、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收据。
五 、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 202 2 年 10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始,至 202 2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10 时整止。
挂牌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蟠大道 109 号)。
六 、挂牌方式
本次公告中 宗地挂牌方式 均 为增价报价。挂牌地块 均 以整宗净地出让,挂牌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等均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 、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竞买申请时间:申请人应于 202 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 2 年 10 月 10 日(工作日),到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挂牌 地块的文件资料,提出竞买申请。
八 、本次出让的宗地 均 不设保留底价
九 、移交宗地
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均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十 、本次出让由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地 址:滁州市徽州南路 1999 号苏滁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50-3769016
联 系 人:潘静 王向向
传 真: 0550 - 3769016 邮政编码: 239000
网 址 :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2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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