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部分区域供气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鸡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发改招标核字[2022]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鸡泽县城部分区域供气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标段。
2.1.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1.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6建设内容:修建道路、照明工程。
2.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8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1 00:00:00 至 2022-06-27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12 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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