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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2-11-18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工程 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167ff7ce-a85b-4702-86c2-7dde50051354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167ff7ce-a85b-4702-86c2-7dde50051354
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6.03】亿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1.94亩,总建筑面积约49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万㎡,地下建筑面积约12万㎡。167ff7ce-a85b-4702-86c2-7dde5005135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11-18 11:4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205727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玉溪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龚雪文
办公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范馨
办公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移动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详细公告内容附件信息
标段编号:GC530400202220413001001
标段名称: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11-2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2-13 09:00
开标地点:红塔区1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60014.4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规程等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含装修)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项设计及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包含室内装修设计、BIM设计(反向)、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人防设计、室外夜景照明设计、道路及管网设计(含红线外3条市政道路)、基坑支护、智能化设计、售楼处及展示区各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除外水外电、燃气以外的其他所有设计项目),配合各阶段的评审等报批报建手续,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跟踪协调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具体工作时限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发包人认可后才可报审,除发包人原因,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等,费用增加等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工程施工: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要求的全部内容(含装修)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措施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并达到施工质量标准要求。3、总承包管理:①配合发包人完成所有前期报批工作;②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③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④竣工资料城建归档;⑤配合完成工程备案;⑥其他应当由总承包方负责执行的未尽工作按合同约定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执行。4、招标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项目方案调整的权利,当招标人提出调整时,中标人须予以配合。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担任;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有与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3.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 (1)设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3.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②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过一个及以上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含)或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3.3.2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②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一方)。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②以上人员需提供个人在本单位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3.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组合)视为满足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指:项目总投资8亿元以上(含)或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建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对应提供承担过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举例:联合体牵头人A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成员B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且有1个符合要求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则该联合体即视为满足1个业绩要求),各类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包括: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投标人作为设计单位负责的同等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把包括: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投标人作为施工单位负责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包括:类似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扫描件予以证明,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和设计专业人员配备表。3.6财务要求:提供三年(2019年~2021年)经非本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3.7信誉要求:投标人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施工单位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设计单位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无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投标人未被列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时间段: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2-13 09:00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2-11-18 11:45:5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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