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公示表
一、采购人 |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
二、项目情况:2.1项目概况:计重设备技术服务费项目主要对舟山管理中心下辖各收费站入口治超计重称台(16台)及出口计重称台(11台)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准确台数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限价:入口治超计重称台:2500元(台次),出口计重称台:3750元(台次)。 2.2采购内容和范围: 一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一年两次。 | |
1.项目名称 | 计重设备技术服务费 |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0.625 (万元)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计重设备技术服务费项目) 已纳入采购人年度预算计划,业主分别为: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富翅门大桥管理处,资金来源为 自筹100% ,采购人为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采购工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依据《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五条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第一项:只能向唯一特定供应商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拥有专属权的采购项目,或者法律法规等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另外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职责清单的通知》职责划分,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并经国家总局授权的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承担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测试等技术服务,符合高速公路计量设备技术服务各项要求,因此,甬舟高速、定岱高速拟委托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在计量运行周期内,提供计重设备相关技术服务。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五、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8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室
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电话:0571-87985588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舟山市金塘镇西堠社区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
电话:0580-823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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