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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佳苑项目新城佳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12-03

新城佳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城佳苑项目 已由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邳行审投核( 2022 ) 16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宏远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城佳苑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邳州市富春江路以南、郑州路以东、邳新路以北、陇海大道以西。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75292.27 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约 627140600.00 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 587190600.00 元 (含附属及配套 )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7950000.00 元,设备采购费招标控制价: 12000000 元,暂列金额:20000000.00 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 660 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30日历天;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新城佳苑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所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具备 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4 如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 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自 2019 年 12 月 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 单项合同工程 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 10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 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 网址 ]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 ; b.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 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c.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55971 、 0516-80800966 );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 2 )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 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 〕 23 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 2018 〕第 6 号 ),投标人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上发布。

9. 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邳州市宏远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市城建综合商务中心三楼 地 址:邳州市城建综合商务中心三楼 319

邮 编: 221300 邮 编: 221300

联 系人:王文坛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 0516-67032032 电 话: 0516-67032037

2022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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