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主、附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标志 · 麓谷坐标)A栋1204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3-01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天心区交警大队业务用房主、附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986000 | 986000 |
无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
(7)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政法委员会 |
联系人:吴小文 |
电 话:0731-85898208 |
地 址:湘府中路298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玥 |
电 话:0731-89819668、13272490627 |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标志 · 麓谷坐标)A栋1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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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2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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