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3年浙高运公司协助审计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2023年浙高运公司协助审计服务项目,预算49.07万元,工时单价控制价1588元/人*天(含税),项目实施地点杭州、金华、衢州、丽水、温州、台州,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项目完成。
2、采购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暂定11个审计项目,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及各类专项审计,每个审计项目需协审人员至少3名,预估共309个工时,具体以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3、¨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项目完成
4、¨施工质量目标: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包括审计外勤、底稿整理、取证单编写、报告编写等,质量符合内部审计准则要求。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
■(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次高速公路企业审计服务(投标人所在集团内关联单位业绩可视同投标人业绩,如为关联单位业绩,需提供关联单位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次高速公路企业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会计、审计)以上职称、8年以上执业资历。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 年 / 月 /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响应文件中需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两名主审人员及其他拟提供协审服务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与本项目相关全部事宜,包括履行服务承诺、接受投诉、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执行情况的考核等事务。两名主审人员必须具备中级(工程、会计、审计)以上职称、5年以上执业资历。所有协审人员应具有两年以上审计工作从业经验。单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协审服务的人员不少于三人,项目团队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及两名主审人员的其中一个或者两个。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2月28日17时。采购人将于2023年3月1日12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2日14时30分。
6、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应真实完整,不得有虚假记录,包括供应商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协审服务报价、协审人员表、资格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等材料。审计费用报价应具体清晰,不得模棱两可。报价应仅包括拟派遣协审人员每人按天计价的协审费标准。协审期间协审人员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和食宿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时需考虑该费用。工时仅计算外勤天数。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0楼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571-87835148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3、监督部门: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0楼
电 话: 0571-87835148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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