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蓟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水质检测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蓟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04日 14: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 ||
预算金额 | ¥3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2775281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迎宾大街东5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女士 022-290308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女士 022-22775281 |
项目概况
2023年蓟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h2023-jzq-001
项目名称:2023年蓟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蓟州区城镇排水及污水水质检测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序号 | 名称 | 检测周期 | 数量 | |
第一包 | 污水处理厂(站)水质检测 | 城区污水处理厂 | 12次/年 | 12 |
上仓污水处理厂 | 12次/年 | 12 | ||
19座污水处理站 | 12次/年 | 228 | ||
第二包 | 城镇排水户水质检测 | 常规类排水户 | 2次/年 | 102 |
医疗类排水户 | 2次/年 | 18 | ||
餐饮类排水户 | 2次/年 | 5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出具有效报告文件给采购单位(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2年或2023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第一包:供应商须具有CMA认证资格,所要求的主要检测项目(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在CMA认证范围之内,须提供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由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或以上资质认定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提供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至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同时提供电子邮箱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迎宾大街东50米
联系方式:付女士 022-29030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联系方式:罗女士 022-22775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 022-2277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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