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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东区四地块勘察

· 2023-05-26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S20230525FJSZ05001001(ZDYCJL2023-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区四地块,已经备案流水号2023042722010003102229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四地块勘察;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0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8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708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地上面积包含一期住宅建筑面积约99314平方米,二期住宅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为59896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为3168平方米;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建筑面积约为1900平方米;六班托幼一处,建筑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还建派出所一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还建街道办事处一处,建筑面积约为2850平方米;(以上面积为预估,最终以规划审批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等工作;

2.5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结束止;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工作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2019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在近年(2020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5月26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吉林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619930分;地点: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549-295-700。投标人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后3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要求与上传到评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一致)电子版(PDF格式)、评标结果公示摘录表(Word格式/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及手机号码一同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491296568@qq.com)内,逾期发送的后果自负;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666号长春万科1948项目S7号楼101

联系人:刘晓婷

话:0431-80786017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与亚泰大街交汇南岭商务中心A902

联系人:谭阳

话:1315977668415590561095

箱:3491296568@qq.com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10.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241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日期:20230526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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