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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金海路以南盐城路、青岛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2022-07-01

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金海路以南盐城路、青岛路改造提升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金海路以南盐城路、青岛路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连区经发[2022]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连云新城商务中心区金海路以南盐城路、青岛路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新城;

2.1.2、建设规模:总长度1205.9m,包含如下道路:1.盐城路提升改造工程起点接金海路,与规划的南通路T型交叉,终点接广州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40m,双向六车道,全长 466.7m 。2.青岛路提升改造工程起点接金海路,与广州路十字交叉,终点接珠海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42m,双向六车道,全长739.2m ;

2.1.3、招标控制价: 暂按 3760 万元 (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 60 万元,施工招标控制价3380万元,暂列金额320万元(其中绿化140万元,道路不可预见病害处理18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48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2 年08 月05 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2 年08 月25 日

主要节点工期:2022年09月15日前,盐城路必须完成通车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2 年12 月3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交付验收标准。具体为: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要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内容要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工程通过质监站、环保、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绿化工程苗木养护期二年,成活率达到100%。

(3)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报批;施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后续设计阶段的相关服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会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采购及施工内容包含: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

(3)协助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设计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施工单位,其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有效期内),或者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7)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真实、有效、最新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筑企业参加我市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完成)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8 109 00 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2022年8月1日0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项目管理机构:2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86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4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K2值取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设计人员:

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造价(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6、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7、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2)施工人员:

1、施工人员中有2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投标人拟派驻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以上提供的人员,不得一人身兼多职,且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真实、有效、最新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予认可。(一个专业、一人多证、或一本证书有多专业的仅计一次。)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2.设计管理方案

(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0.5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0.5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4分)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0.3分)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0.3分)

3.采购管理方案

(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

(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1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1分)

8.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1分)

9.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注:陈述及答辩将通过“腾讯会议”APP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陈述及答辩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电话联系各投标人,把会议号告知各投标人,届时投标人自行进入视频会议中,采用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陈述及答辩的,此项将不得分,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2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3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1分)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4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如为总承包业绩,须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最高得1分。

注: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下同),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

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信息表)内容为准。

(3)类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单项工程造价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不能明示项目工程造价,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加分。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7)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取。

(9)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真实、有效、最新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唐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2236576电 话:0518-80568799/13775482595

传 真:/ 传 真:0518-805687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电子版1套(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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