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设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
称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设计项目
项目编
号
czsjgc202312-024
招标人
名称
滁州苏滁产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徽州南路 1999 号苏滁商务中心 7 楼
联系人及电话
赵工 0550-3023026
招标代
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商务大厦 6 楼 620 室
联系人及电话
关勤勤 0550-3519590 、 18909605753
招标方
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
间
2024 年 1 月 18 日 8 时 00 分
第一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壹拾柒元伍角整 / 平方米( 17.5 元 / 平方米)
项目负责人
姓名
乔峙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0023400293
9342022000603055161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包含评审、论证等其他环节所需时
间)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
查。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企业业绩
经开区隆基乐叶光伏组件厂房设计项目, 2019 年 6 月, 214597.30 平
方米
企业荣誉
苏滁现代产业园六期标准化厂房设计项目, 2022-2023 年度第一批安
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建筑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2023 年 1
月。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壹拾柒元捌角整 / 平方米( 17.8 元 / 平方米)
项目负责人
姓名
何新生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0033400301
9342021000603007415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包含评审、论证等其他环节所需时
间)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
查。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砀山县高铁新区扶贫产业园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工程设计, 2021 年 3
月, 289451.7 平方米
企业荣誉
纵横通信生产基地, 2023 年绍兴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综
合类(建筑工程设计)奖, 年 5 月。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壹拾陆元整 / 平方米( 16 元 / 平方米)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李斌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20054200678
31120080013
工期(日历天)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包含评审、论证等其他环节所需时
间)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
查。
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企业业绩
/
企业荣誉
高农生物园三期(一)项目, 2022 年度湖北省(中小企业)勘察设计
成果评价一般工业建筑设计二等成果, 2022 年 11 月。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
日)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招标代
理费收
费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滁公管
〔 2022 〕 5 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 2023 〕 19
号),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
务相关
费用
代理费: 21400 元 。
提出异
议的渠
道和方
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
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
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商务大厦 6 楼 620 室,联系人:关勤
勤,联系电话: 18909605753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
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通知公告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
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
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
提起投
诉的渠
道和方
式
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
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书面投诉材料
(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
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 )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
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 0550-3801656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
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
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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