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室外供电工程二标段(评定分离)
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 、 项 目 相 关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合肥高速尚宸院、高速尚如院项目室外供电工程二标段
招 标 方 式 : 公开招标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日 期 : 2024年2月22日
开 标 日 期 : 2024年3月19日
合 肥 高 速 尚 宸 院 、 高 速 尚 如 院 项 目 室 外 供 电 工 程 二 标 段 ( 评 定 分 离 ) 定 标 候 选 人 结 果 公 示 如 下 ( 排 名 不 分 先 后 , 按 单 位 名 称 拼 音 首 字 母 排 序 ) :
定 标 候 选 人 名 称 : 安徽国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址 : 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裕溪路247号弘皓大厦八楼
投 标 报 价 : 贰仟贰佰壹拾万贰仟玖佰玖拾伍元陆角陆分(¥22102995.66元) 工 : 240日历天
工 程 质 量 : 合格
项 目 经 理 : 陈纲
企 业 业 绩 : 1.锦绣观澜商务中心项目供配电工程 2.淮北玖珑府项目供配电工程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淮北玖珑府项目供配电工程
定 标 候 选 人 名 称 : 安徽鸿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合裕路刘巷81号
投 标 报 价 : 贰仟贰佰伍拾万元陆分(¥22500000.06元) 工 期 : 240日历天
工 程 质 量 : 合格
项 目 经 理 : 陈茂军
企 业 业 绩 :
1.移湖观邸10KV供配电工程 2.合肥禹州绿城湖滨兰园项目供电工程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移湖观邸10KV供配电工程
定 标 候 选 人 名 称 : 合肥新宇电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工投立恒工业广场二期B-5东(第1-3层) 投 标 报 价 : 贰仟贰佰壹拾万伍仟陆佰元柒角肆分(¥22105600.74元)
工 期 : 240日历天
工 程 质 量 : 合格
项 目 经 理 : 李三
企 业 业 绩 :
1.皖投新悦里项目供电施工工程 2.六安舒城县城关镇碧桂园(公园壹号)项目红线内外供电工程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皖投新悦里项目供电施工工程
定 标 候 选 人 名 称 : 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湖南省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新合作湘中国际物流信息大楼2015号 投 标 报 价 : 贰仟壹佰捌拾叁万贰仟陆佰陆拾陆元(¥21832666.00元) 工 期 : 240日历天
工 程 质 量 : 合格
项 目 经 理 : 谭三斌
企 业 业 绩 : 1.吉盟天下小区10kv供配电工程(一期--五期) 2.长沙复盈星光天地项目供电工程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吉盟天下小区10kv供配电工程(一期--五期)
定 标 候 选 人 名 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600号
投 标 报 价 : 贰仟贰佰捌拾叁万贰仟柒佰陆拾叁元陆角玖分(¥22832763.69元) 工 期 : 240日历天
工 程 质 量 : 合格
项 目 经 理 : 杨家瑞
企 业 业 绩 :
1.大兴镇兴城(二期)1标供配电工程 2.大通区林巷村棚户区(朝阳东路2号安置区)(B-05-01地块)供配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大兴镇兴城(二期)1标供配电工程
招 标 人 名 称 : 安徽省高速滨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方工
联 系 方 式 : 0551-62673190
招 标 代 理 名 称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中建智立方一期A6栋7楼
项 目 联 系 人 : 吴工、徐工
联 系 电 话 : 18556512977、17729976308
公 示 期 : 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55651297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 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 话:0551-66223546。
二 、 异 议 提 起 的 条 件 及 不 予 受 理 的 情 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 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