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采购
(项目编号: XM2024YZCC-ZJEC-0006/01 )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4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2号楼2楼
2、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3、流标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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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邀请供应商情况及原因说明(如有)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交投[2021]252号文)第三十九条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第(六)款集团公司、集团下属各级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股东全部为国有)之间能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在价格公允情况下允许直接采购的。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符合要求的响应供应商,经双方协商,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1.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 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卫
地址: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11
电话:057187985588-65292
三、其它内容
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投标人对采购人异议回复不满意,可按照采购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1: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地址: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11
电话:0571-87985588转65319
监督部门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
地址: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11
电话:0571-87985588转20671
采购单位: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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