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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采购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4-04-15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采购

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XM2024YZCC-ZJEC-0006/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4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2号楼2

2、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3、流标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流标原因

备注

二、邀请供应商情况及原因说明(如有)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交投[2021]252号文)第三十九条直接采购适用条件第(六)款集团公司、集团下属各级控股公司、参股公司(股东全部为国有)之间能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在价格公允情况下允许直接采购的。 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符合要求的响应供应商,经双方协商,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本项目。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1.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 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卫

地址: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11

电话:057187985588-65292

三、其它内容

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4月12日-20244月12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投标人对采购人异议回复不满意,可按照采购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1: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地址: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11

电话:0571-87985588转65319

监督部门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

地址: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11

电话:0571-87985588转20671

采购单位: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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