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文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DDHX00273
二、项目名称:2024年肥东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文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茗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内蒙古路17号杭诚商务中心501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公文签印安全管控输出系统 | 理想 | SF3090C (配套系统) | 1 台 | 330000.00 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汤德昌,沈骧云,宋明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2.人民币:49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0551-6252051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网上投诉系统[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fztb.cn/)]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薛科长、李科长,联系电话:0551-6773788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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