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燃气餐饮场所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LLHJ00144
二、项目名称:庐阳区燃气餐饮场所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设备及安装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盛世鼎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金汇商务中心E座1812室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壹万叁仟肆佰壹拾柒元玖角(213417.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一氧化碳报警器 | 中安 | JTM-ZJ205 | 2857 | 135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苏迎杰,朱祥权,高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2023〕03号)收费标准下浮20%(具体内容请查阅本项目采购文件)。
2.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6563320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凤,联系电话:0551-6569970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