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医院防疫物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Q47-W1013
项目名称:采购医院防疫物资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第1包 | 指示卡、试剂、耗材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 宗 | 1 | 按院内计划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无 | |
第2包 | 手套、隔离鞋套、医用隔离面罩、医用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 宗 | 1 | 按院内计划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无 | |
第3包 | 防护口罩、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使用手术衣、手消毒液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 宗 | 1 | 按院内计划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无 | |
第4包 | 医用折叠式擦手纸、抗菌洗手液、物表消毒、皮肤消毒、空气消毒、消毒剂、医疗废物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 宗 | 1 | 按院内计划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无 | |
说明 | 1.投标单位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本项目运杂费由投标单位承担。 3.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能够满足合同需求,且经甲方考核满意可续签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售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或线下现场发售方式。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95362728@qq.com。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单位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2年10月13日9:30时前(北京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会议室;
(三)提交样品数量:须提供所报产品(样品)3(套),无样品者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并统一编号。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评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样品由投标单位自行运回;中标人的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封存。
(四)提交样品要求:
投标单位应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投标单位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某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王女士、孙女士:13654368008、13756155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招投标部)
联系方式:成新宇、郑学印、0431-81808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新宇、郑学印
电 话: 0431-8180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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