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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某医院采购医院防疫物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9-22

项目概况

采购医院防疫物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发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13 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Q47-W1013

项目名称:采购医院防疫物资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指示卡、试剂、耗材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1

按院内计划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

手套、隔离鞋套、医用隔离面罩、医用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1

按院内计划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

防护口罩、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使用手术衣、手消毒液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1

按院内计划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

医用折叠式擦手纸、抗菌洗手液、物表消毒、皮肤消毒、空气消毒、消毒剂、医疗废物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1

按院内计划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单位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仅为货物出厂价,运杂费:本项目运杂费由投标单位承担。

3.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能够满足合同需求,且经甲方考核满意可续签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922 202209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发售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或线下现场发售方式。投标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95362728@qq.com。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单位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013 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1013 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202210139:30时前(北京时间);

(二)提交样品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13楼会议室;

(三)提交样品数量:须提供所报产品(样品)3(套),无样品者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并统一编号。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评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样品由投标单位自行运回;中标人的样品由中标人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封存。

(四)提交样品要求:

投标单位应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投标单位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吉林某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王女士、孙女士:1365436800813756155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12楼招投标部)

联系方式:成新宇、郑学印、0431-81808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新宇、郑学印

电 话: 0431-81808101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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