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登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飞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富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天璟宏(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泰商务中心(施工)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非国有投资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3103平方米(其中:总地下室面积13021平方米,总地上建筑面积30082平方米。(最终以正式下发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中泰商务中心(施工)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为43103平方米,檐口高度80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为43103平方米,檐口高度80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062331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建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工作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号楼3层)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1.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78号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6311706 ,传真: /
联系人: 宫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邮编: 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05710转8827、8816,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林工、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监察科
联系电话:0591-8631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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