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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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1标段 |
名称:Mi-171高原型直升飞机(保山站租用1架) |
服务范围:在保山站布局1架高功率M-171高原型直升机执行应急航空救援任务。 |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服务时间:计划2024年1月1日开航,2024年12月31日结航(以实际开结航时间算),每架计划保底飞行时间280小时,约0.77小时/天(含调机调入时间,在履行合同前进驻的飞机,以签定临时协议的时间起算)。 |
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抢险救灾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特情处置方案,服务能力强,在不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下能保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实施。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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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2标段 |
名称:Mi-171高原型直升飞机(普洱站江川基地租用1架) |
服务范围:在普洱站江川基地布局1架高功率M-171高原型直升机执行应急航空救援任务。 |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服务时间:计划2024年1月1日开航,2024年12月31日结航(以实际开结航时间算),每架计划保底飞行时间280小时,约0.77小时/天(含调机调入时间,在履行合同前进驻的飞机,以签定临时协议的时间起算)。 |
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抢险救灾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特情处置方案,服务能力强,在不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下能保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实施。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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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3标段 |
名称:Mi-171高原型直升飞机(丽江站租用1架) |
服务范围:在丽江站布局1架高功率M-171高原型直升机执行应急航空救援任务。 |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服务时间:计划2024年1月1日开航,2024年12月31日结航(以实际开结航时间算),每架计划保底飞行时间280小时,约0.77小时/天(含调机调入时间,在履行合同前进驻的飞机,以签定临时协议的时间起算)。 |
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抢险救灾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特情处置方案,服务能力强,在不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下能保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实施。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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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4标段 |
名称:Mi-171高原型直升飞机(保山站大理基地租用1架) |
服务范围:在保山站大理基地布局1架高功率M-171高原型直升机执行应急航空救援任务。 |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服务时间:计划2024年5月6日开航,2024年12月31日结航(以实际开结航时间算),计划保底飞行时间192小时,按0.8小时/天算(含调机调入时间,在履行合同前进驻的飞机,以签定临时协议的时间起算)。 |
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抢险救灾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特情处置方案,服务能力强,在不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下能保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实施。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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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5标段 |
名称:Mi-171高原型直升飞机(普洱站租用1架) |
服务范围:在普洱站布局1架高功率M-171高原型直升机执行应急航空救援任务。 |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服务时间:计划2024年1月1日开航,2024年6月15日结航(以实际开结航时间算),每架计划保底飞行时间132.8小时,按0.8小时/天算(含调机调入时间,在履行合同前进驻的飞机,以签定临时协议的时间起算) |
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抢险救灾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特情处置方案,服务能力强,在不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下能保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实施。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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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6标段 |
名称:Mi-171高原型直升飞机(丽江站租用1架) |
服务范围:在丽江站布局1架高功率M-171高原型直升机执行应急航空救援任务。 |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服务时间:计划2024年1月1日开航,2024年6月15日结航(以实际开结航时间算),每架计划保底飞行时间132.8小时,按0.8小时/天算(含调机调入时间,在履行合同前进驻的飞机,以签定临时协议的时间起算) |
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抢险救灾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特情处置方案,服务能力强,在不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下能保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实施。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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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7标段 |
名称:Ka-32直升机(蒙自基地租用1架) |
服务范围:在蒙自基地布局1架Ka-32直升机执行应急航空救援任务。 |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服务时间:计划2024年1月1日开航,2024年12月31日结航(以实际开结航时间算),计划保底飞行时间280小时,按0.8小时/天算(含调机调入时间,在履行合同前进驻的飞机,以签定临时协议的时间起算)。 |
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抢险救灾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特情处置方案,服务能力强,在不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下能保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实施。 |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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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8标段 |
名称:H-125高原型直升机(保山站租用1架、保山站大理基地租用1架,共2架) |
服务范围:在大理基地、保山站各布局1架H125高功率直升机开展侦察、巡护、宣传等任务。 |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
服务时间:计划2024年1月1日开航,2024年6月15日结航,(以实际开结航时间算),计划保底飞行时间166小时,按1小时/天算(含调机调入时间,在履行合同前进驻的飞机,以签定临时协议的时间起算)。 |
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抢险救灾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特情处置方案,服务能力强,在不违反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下能保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任务的顺利实施。 |